第 1 章 总则
- 第 1 条 (目的)
- 本条款的目的在于规定Winghouse运营的网站(http://xxx.xxx.xxx)相关服务的使用条件及流程相关事项及其他所需的事项。
- 第 2 条 (用语的定义)
- 本条款中使用的用语的定义如下。
- ①会员 : 填写基本的会员信息并与公司签订了服务使用合同后赋予了ID的个人
- ②ID : 为了会员识别和会员服务的使用,由会员选择,由公司批准的文字和数字的组合
- ③密码(Password) : 会员为了保护通信商的私密而选择的文字和数字的组合
- ④解除 : 公司或是会员选择终止使用合同
- 第 3 条 (条款的公示及效力和变更)
- ①本条款会在会员注册画面中公示。当公司情况发生变化及营业上发生了重要的事项时,可以变更条款,变更的条款通过公告进行公示。
- ②本条款及日后根据公司情况发生变更的条款会通过向用户公示来发生效力。
- 第 4 条 (条款外的准则)
- 本条款中没有明确表示的事项在电力通信基本法、电力通信事业法、信息通信促进法、“电子商务交易等中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相关法律”、“电子交易基本法”、“电子签名法”、“信息通信网使用促进等相关法律”、“消费者保护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会遵照相应规定。
第 2 章 使用合同
- 第 5 条 (使用申请)
- ①使用申请人在会员注册指南中同意本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后经过注册流程(填写公司规定样式的注册申请)后按“确认”按钮就可以申请使用。
- ②使用申请人一定要使用实名和实际信息,1个出生年月日只能申请1个。
- ③未填写实名或是实际信息的用户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且会受到使用限制。
- 第 6 条 (使用申请的批准)
- ①对于按照第5条内容申请使用的人员,除了第2项及第3项的情况之外,会批准服务的使用。
- ②除了下面情况之外,公司可以将批准保留至该限制理由解除为止 。
- 1. 服务器相关设备上没有余地的
- 2. 技术上有障碍的
- 3. 其他的公司情况上必要的
- ③符合如下情况的,公司将不会给与批准。
- 1. 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的
- 2. 填写虚假信息申请的
- 3. 以妨碍社会秩序或是美好风俗为目的申请的
- 4. 其他为满足公司规定的试用申请条件的
第 3 章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 第 7 条 (公司的义务)
- ①公司有义务稳定持续地运营网站。
- ②当公司认为用户提出的意见或是不满正当的,需立即处理。但是,如果无法立即处理,需通过公告或是电子邮件来将其理由和处理日程通报给用户。
- ③对于第1项的情况,相关机关和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以搜查为目的提出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
- 第 8 条 (用户的义务)
- ①用户需要熟悉了解并遵守本条款及公司的公告、网站使用指南等内容,不得作出有碍公司业务的行为。
- ②未经公司的许可,用户不得利用本站作出任何盈利行为。
- ③未经公司的同意,用户不得将通过本站取得的信息进行复印、复制、变更、翻译、出版、播放或是以其他方法使用或是提供给他人。
第 4 章 服务的提供及使用
- 第 9 条 (服务的使用)
- ①用户使用本站时需要遵守本条款中规定的事项。
- ②本条款中没有明确表示的服务使用相关事项遵照由公司规定后公示在“公告”中或是另行公告的内容。
- 第 10 条 (信息的提供)
- 公司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是书信等方法来将公司认为会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必要的各种信息提供给会员。
- 第 11 条 (广告发布)
- ①公司可以在服务画面、网站、电子邮件中发布服务的运营相关的广告等内容。
- ②对于会员参与到公司网站中发布的广告主的促销活动或是交流、交易后发生的任何损失和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 第 12 条 (服务使用的限制)
- 当本网站的使用及行为符合以下各项内容的,公司会限制用户的使用。
- ①有碍公共秩序及美好风俗及其他社会秩序的
- ②犯罪行为为目的或是客观上认为与其他犯罪行为相关的
- ③损坏他人名誉或是明显妨碍他人使用服务的
- ④持续传送违反他人意愿的内容或是广告性信息的
- ⑤散布黑客及计算机病毒等有碍服务的健康运营的
- ⑥侵害其他用户或是第3者的知识产权或是认为知识产权人会主张侵害了知识产权的
- ⑦盗用了他人的ID及密码的
- ⑧违背了其他相关法律的情况及公司认为不适合作为用户的
- 第 13 条 (中止服务的提供)
- 当符合下面各项情况的,可能会中止提供全部或是部分服务。
- ①电力通信事业法上规定的短期通信商或是互联网公司中止了服务的
- ②因停电而无法提供服务的
- ③因设备的转移、维修或是施工而不得已的
- ④因服务设备的障碍或是服务使用爆满等原因而很难正常提供服务的
- ⑤发生或是可能发生战事、事变、自然灾害或是类似的国家紧急状态的
- 第 14 条 (上传内容管理)
- 为了健康的通信文化氛围的营造和网站的有效运营,公司有权删除、移动、拒绝上传公司认为符合第12条内容的用户上传的资料。
- 第 15 条 (服务使用责任)
- 除了公司中具有权限的员工签字的书面文件中具体许可的情况之外,不得利用服务从事销售非法商品的营业活动,特别是不能通过黑客、赚钱广告、淫秽网站来进行商业行为、商用软件的非法提供的活动。如有违反,公司不会对营业活动的结果及损失以及相关机关拘留等法律措施承担任何责任。
第 5 章 (商品的订购及支付相关)
- 第 16 条 (支付方法)
- “会员”可以使用“预付卡、借记卡、信用卡等各种卡支付手段”购买“公司”销售的商品。此时,除了商品之外,“公司”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用户支付方法相关的手续费。
- ① 用户申请购买的,“公司”会向用户通知收信确认。订单确认相关内容可以在相应的页面进行确认。
- ② 当存在意思表示不一致等情况时,收到收信确认通知的用户可在收到收信确认通知后立即申请变更或是取消购买申请。“公司”在配送之前收到了用户申请的,需立即按照该要求进行处理。但是,已经支付了货款时,将遵照第18条的“退货规定”。
- 第 17 条 (配送政策)
- ①关于商品的供应时期,如果“公司”和用户没有另行约定,需确采取定制、包装等其他措施来确保用户支付的当天起7日以内配送商品
- ②对于用户购买的商品,“公司”会在购买的页面说明配送方式、各配送方式的配送费用承担方、各方式配送时间等内容。如果“公司”超过了约定的配送时间,将赔偿用户的损失。但是,“公司”能够证明不是故意的情况除外。
- 第 18 条 (取消及退货退款规定)
- 当“公司”因为用户申请购买的商品断货等理由无法交付或是提供的,须立即将其理由通知给用户。如果已经收到了商品货款,需在收到商品货款的3个营业日之内进行退款或是采取退款所需的措施。
- ①用户在商品发送之前取消支付时,“公司”要“取消”订单并取消银行卡的支付处理。
- ②商品发送之后不能取消支付。但是,因“公司”的不注意“配送”引起商品破损、变质的,“公司”要采取退货、退款及更换措施。
第 6 章 其他
- 第 19 条 (免责及损失赔偿)
- ①因自然灾害或是类似的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服务时,会免除公司提供服务的责任。
- ②公司不会对用户之间或是用户与第3方的相互交易关系中发生的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 ③公司不会对用户发布在留言板上的信息、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任何责任,需由用户本人承担。
- ④当发生了用户发布或是传送的资料相关的损失或是资料的取舍及其他免费提供的服务使用相关的任何不利事项时,所有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
- ⑤因ID和密码的管理及用户的不注意引起的损失或是第3者的不正当使用等相关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
- ⑥因用户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违反该条款的用户需要赔偿公司的所有损失并免除相应损失相关的公司责任。
- 第 20 条 (个人信用信息的提供及使用相关的同意书)
- 公司取得的会员注册相关的个人信用信息要按照信用信息的使用及保护相关法律第23条的规定,向他人提供及使用时要取得用户的同意。用户的同意将被视作同意将用户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信用信息机关、信用信息商积极其他用户来用做判断用户的信用的资料或是用作公共机关的政策资料。
- 第 21 条 (纷争的解决)
- ①公司和用户要竭尽全力来解决使用本站相关的纷争。
- ②如果无法按照第1项内容解决纷争而提起诉讼时,将会把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 附则
- 本条款从2018年开始适用。